2008年5月8日星期四

冷笑话


又要来分享四则发生在我周围的冷笑话,感冒不要怪我。

#1 又是点歌惹的祸

我很喜欢跟三山的同学出去玩,当这些冷笑话高手聚集在一起的时候,肯定会让我们结冰。最近,我们兴起了点歌报复。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在点歌的祝语上写上让对方难堪的东西。所以,什么肉麻的招数都出来:『什么我爱你啊、记得穿内裤啊』。要知道,这些祝语都会让在场的驻场歌手在众目睽睽下唸出来。我写过最有够力的只是『XX,整容手术成功吗?』

然而,这一切都敌不过人中之龙的祝语。一句简单、有爱心兼超强破坏力的祝语:『WX(我的名字),你的身体健康吗?』。当这一句话从表情怪异的驻场歌手的嘴巴里唸出来时,笑翻全场。那种画面是很难想象的,这种莫名其妙的祝语只有他才想得出。

#2 移前一点

记得去年考预试的某一天,老师就跟平常考试一样说:
『把你们的书包全部放去前面(黑板下面)』
这时,我看到了我班上的某一位同学将他的书包向前轻轻地推了一推。

#3 又是撞哪一位

那天,Robin驾车,差一点就撞到一个老姨跟一只狗。
然后Marcus就问:
『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你会选择撞哪一个?』
『当然会撞狗啦,老姨的命比较可贵!』
Marcus很坚定地说:『没有!你撞狗也一样的。』
『为什么?』
『因为... 就算你撞狗,那个老姨也会跑过来的』
『Zomok勒?』
『保护那只狗。』

#4 乌鸦

那晚,在海边,Marcus不知道讲什么我们会直接被Bush到飞去海上空。
然后我说:『然后我们就会撞到乌鸦』
『为什么?』
『因为有人在对岸讲冷笑话...』

2008年5月4日星期日

书虫



不懂何时何日开始,书本就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或许是在三千多年前吧,或许是更早?这个我不是很清楚,毕竟我历史不好,时间观念也和他人不同。不过,我懂有些书在很早很早就出现了,就如圣经、史记和天方夜谭。

我爱书,喜欢看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有个统计说明了马来西亚人每年只读两本书吧。当然,我个人是不太相信统计这回事。然而,周围的人不爱读书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好比说,打开著名的东南亚交友网站Friendster,我们不难发现许多人都爱在Favourite books填上“I hate books”或“I don't like books”。

虽然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别人会讨厌书,但是我们还是得尊重他人吧。毕竟,当你不理解一样东西时,不代表那样东西是错误的。就像几百年前的某某人因为不理解地球是绕着太阳转而以他的不理解来害死了某些人。当然,或许是他们没有真正看过一本很好的书,我就很幸运地看了很多本很好的书。

这几个月里,我都有去公共图书馆借书。或许,这项举动在有些人的眼里我是个怪胎。对于这点,我会极度否认他们。当然,当我看到图书馆里都是中年人时,我的心会灰了几下。或许,在外国里,会有很多跟我一样的人。或许,这城市里的人,都太忙了。犹记得那天我在书展里看到人山人海的壮观,那种打从心里的感动是很难形容的。当然,过后的感动就没持续了,毕竟我发现很多人是来买文具的。

最近,我看书会看到鼻子酸酸、眼眶湿湿。是我变感性了吗?其实不然,打动我的是那些真实的文字。一字又一字的感动,在深夜里特别有感觉。

从小,我就爱看书,而且超爱躺着看书。记得很多大人苦口婆心地跟我说,这个样子会造成近视。然而,我并没有理他们,而我也没有近视。或许,这个是个别案例。不过,大人说的话也不一定对的,就像以前他们说不可以和患红眼的人对望,不可以用手指指月亮之类的废话。不好意思,又离题了,我想说的是我小时候很喜欢看童话和冒险航海之类的书。

我想说的是,并非所有的童话都是王子和公主的故事。记得我中一那年,老师要我们每人说出一本我们读过的童话的书名。那个时候,我还真的是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
『格列佛游记。』
『那是什么童话?可以大概说说吗?』
『那本书是说一个人去到大人国、小人国、飞岛国等不同国家的故事。』

这是我当年的答案,不懂为何全班四十多个人,我也记得很清楚人中之龙的答案:
『我最新欢的童话是美国童话。』
『恩...,老师是想要你说出一个具体的童话,小时候一定读过童话吧!』
『恩...,日本童话!』
他的答案令老师有点难堪,不过其实如果你知道他说什么的话,就会明白了。其实,那时候他有两本书,一本叫做《美国童话》,另一本叫《日本童话》。这两本都是童话集来。

我最爱的书是《小王子》,最怀念的书是《怪岛1616》。我喜欢看书,我是书虫,那又怎样? xD

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

过去的友情


很多朋友很喜欢回首
过去的中学生涯

然后 渐渐地发现
当年的友情
经过了半年的洗礼
淡掉了许多

我对此虽然没有太大的伤感
但总难免会有
一丝丝淡淡的遗憾

想太多的人就会开始质疑
质疑当年的友情
是否只是彼此戴上面具
所演的一部戏

存在过的就是存在过
咱们走过的小路
咱们所唱过的歌
就算天塌了 也不会消失

有时候 做人
不需要太过执着
理智一点地接受事实吧
朋友

2008年4月13日星期日

烂借口


最常听到的分手理由是
性格不合
最奇怪的分手理由是
星座不合

这些借口很烂
比豆腐渣还要烂

但还有一个更烂的理由叫做
没有感觉了

有些人跟熊一样
很喜欢吃蜜糖
蜜糖没了 人就跑了

有些人以为
爱情可以甜蜜一辈子
热恋的感觉转淡后
就不断地质疑对方的爱

然后 抛下一句
『没有感觉了』
接着就离开了

于是 许多人
就是这样
兜兜转转
又转转兜兜
谈了一次又一次的恋爱

当暴风雨似的爱情
变成平淡的日常生活
别当第二个包法利夫人
不要质疑爱是否减少了
或许 会活得比较快乐
爱得更久

恋爱总会转变成责任
你也有不再为喜欢的那个人
打扮自己
照顾形象的一天

如果他真的没有感觉了
就让他走吧
挽留也不再有意思了
虽然那是 烂借口

有话想说


烫了头发,直逼我的冷嘲热讽快逼得我喘不过气来。慢慢地,这些声音消失了,我也渐渐地松了一口气。

我想对之前的文章做出一些解释:虽然我说雨天感伤,但我并不是因为这样而讨厌雨天。或许,我把字排得有点模糊,把想表达的都曲折了。我讨厌雨天是因为一下雨,我哪里都不能去。接下来,还有一个地方要解释的就是“十年”。不是我不要去追求,而是人家无名指上的束缚不由得我乱来。

最近,MSN上的病毒越来越泛滥了,许多人都不停地发奇奇怪怪的网址给我。愿大家小心一点吧!

JPA interview过了,没有想象中的顺利。许多想说的话没有说出来,之前的准备也全部泡汤了。

那天,和Robin、Daniel和Marcus唱了7个小时半的Karaoke。虽然差点把喉咙唱哑了,不过感觉还是很爽,很棒!他们饿着唱歌很可怜,Marcus还饿到扒在地上。然而,他还是坚强地唱下去。

此外,我也顺利考到了车的驾驶执照。可惜,家里没有一辆车可以给我驾驶。

白痴事件



有是一些无聊事情的记录啦!

1)红色和绿色
那一天,我就用机车载着蟑螂回家。然后,迎面而来有两个路人:一个穿着绿色的衣服,一个穿着红色的衣服。我就问蟑螂:
『怎样?你说我要撞哪一个?』
『两个一起撞吧』
『你说错了!我应该装绿色的那个!』
『为什么?』
『不是有个冷笑话说过吗.. 只要你撞绿色的那个,红色的就会被吓成绿色』
冷风飘过~

2)吹风筒
据大家说知,我烫了头发嘛!理所当然地,我需要一个吹风筒。于是,我便去百货公司里买。负责吹风筒部门的是一个胖胖的安迪。我看到两个差不多价钱的吹风筒,便问那个安迪:
『这两个吹风筒有什么不同?』
她想了下说:『Company不同.. 』
听到这句话,我差点笑出来!我就忍了下来,继续看那两个吹风筒。
接下来,她补了一句『一个是Philip,另一个是Penasonic』
我忍不住了,就当着她的面笑了出来。然后,很尴尬地随便拿了一个到柜台付钱。

3)上电视
那天,绿光突然间跟我说,我们常去的那家理发店的老板上电视、被采访了。然后,我就有种莫名其妙的兴奋,因为我就是刚从那个上电视的老板的店烫头发回来。过后,绿光跟我说,其实,那个老板是去拜神时,被当成路人来采访。

4) 点歌恶作剧
那天,我们就跟往常一样去民歌餐厅聊天。我心血来潮想点一些奇怪的歌。于是,我在那张点歌纸上写了:『贱人-(温力铭),傻瓜-(温岚),笨蛋-(金莎)』然后,我妥抹布熊把那张纸拿给歌手。天知道,那个歌手把我写的纸张弄丢了。结果,他当面问我们,刚才点什么歌的。他们说是我点的,于是我吞吞吐吐地说
『Err... 贱人』
『第二首... 是傻瓜』
『还有是... 笨蛋』
我理所当然地丢脸丢个半死。

2008年4月1日星期二

十年


每当听到那首歌时
那滑稽的表情又会浮现在我眼前

无论 那是笑脸还是鬼脸

虽然曾经很靠近
距离却是那么地遥远

把我们给拉远的
是十年的光景
还是陌生的空气

不懂还会不会遇到你
不会特地去忘了你
或许 那首歌会还是会
把你从记忆里挖出来

二百年后在一起吧

二百年后在一起 应该不怕旁人不服气
团圆或者晚了廿个十年 仍然未舍弃
换个时代在一起 等荆棘满途全枯死

这盼望很悠长 亦决心等到尾
等得起

又结束了?
另一段 无言的暗恋